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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4-04-03 中工网1780
    导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形式上的市民化即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生产,到城镇谋生计,更是实质上的市民化即赋予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权利、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形式上的市民化即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生产,到城镇谋生计,更是实质上的市民化即赋予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权利、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

          促进有意愿且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公平,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促进投资和消费的综合效益。比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有助于稳定城市产业工人队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支撑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会带动住房、教育、养老、医疗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和相关领域的有效投资,进而拉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因此,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坚持系统思维,从制度保障、服务优化等层面打好“组合拳”,形成聚合力,助力“市民化”。

           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赋予他们无差别公共服务待遇。尽管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民生事项范围涵盖很广泛,但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公共服务(比如养老、医疗、住房、基础公共服务等)和落实就业权利保障(比如就业机会公平、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权利保障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2亿多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还不能很好地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瓶颈。因此,必须采取更加有力举措,统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改革,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赋予外出务工群体在平等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具体来讲,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要逐步消除进城人员在子女教育、住房就医、就业支持等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别,打破“城乡二元”藩篱,赋予想进城、能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员与城市本土居民无差别的市民待遇,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制度保障是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转移”不是户籍的简单迁移,也不是人口的自然流动,需要有一套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支撑这个群体从农村到城市生活场景的转换。

          一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往往和住房、子女义务教育等挂钩,这些都是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也是最放心不下的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落实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还要进一步推动300万人口以上城市放宽落户限制,比如今年全国两会就有政协委员建议,如果以50平方米住房来计算,城市房屋总价不高于当地农民工家庭年收入8—10倍的城市,都可以放开落户限制,允许购买房屋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落户。一方面,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另一方面,要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二是要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核心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房子住,把老婆孩子接来,像个家了,才留得住人”已经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遍愿望,农业转移人口到来的同时也拉动了城市住房、教育、养老、医疗、餐饮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拉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通过新的消费与投资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潜力。目前,城市里建的房子卖不出去和城市里农业转移人口买不起房子的现象同时存在。鉴于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了城、安得了家、定得下心。今年全国两会就有政协委员建议,把有稳定工作的已婚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建议房屋总价超过普通农民工家庭年收入10倍的少数特大城市,要把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的从事家政、餐饮、环卫、外卖服务等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此外,还要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比如,有人建议可以收购烂尾楼或空置的商业楼盘,改造为保障性住房。

          服务优化是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举措。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进一步优化一揽子配套服务。要想让农业转移出来的人员真正成为“新市民”,除了赋予他们市民待遇、完善制度保障外,相关配套服务也必不可少。比如,让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拥有社会保险等,这些都涉及这部分人群能否在城市里长期扎根生活。

          一方面,针对最受这部分人群关注的教育问题,政府要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同时,针对促进就业公平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工作技能,通过多渠道提升就业率,保障这部分人群的就业机会公平。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各类恶意欠薪行为。

          另一方面,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意义的因素,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能够熟练掌握新质生产资料的应用型人才。要看到,农民进了城以后,要待得住、生活得下去才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除了社会保障逐步跟上,从宏观政策上看,国家还应该从产业布局层面有所考量,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制造业,鼓励发明创新,激发基层活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多措并举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在城市就业的机会,要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主动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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